月令用神,配以四柱,固有每字之生克,以分吉兇。
然有同此生克,而先后之間遂分吉兇者,尤談命之奧也。
如正官同是財傷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
假如甲用酉官,丁先戊后。則以財為解傷,即不能貴,后運必有結(jié)局。若戊先而丁在時,則為官遇財生,而后因傷破,即使上運稍順,終無結(jié)局,子嗣亦難矣。
印格同是貪財壞印,而先后有殊。
如甲用子印,己先癸后,即使不富,稍順晚景。若癸先而己在時,晚景亦悴矣。
食神同是財梟并透,而先后有殊。
如壬用甲食,庚先丙后,晚運必亨,格亦富而望貴。若丙先而庚在時,晚運必淡,富貴兩空矣。
如己生卯月,癸先辛后,則為財以助用,而后煞用食制,不失大貴。若辛先而癸在時,則煞逢食制,而財以奪食黨煞,非特不貴,后運蕭索,兼難永壽矣。
他如此類,可以例推,然猶吉兇之易見者也。
至丙生甲寅月,年癸時戊,官能生印,而不怕戊合;戊能泄身為秀,而不得越甲以合癸,大貴之格也。
假使年月戊癸而時甲,或年甲而月癸時戊,則戊無所隔而合癸,格大破矣。
丙生辛酉,年癸時己,傷因財間,傷之無力,間有小貴。假使癸己并,而中無辛隔,格盡破矣。
辛生申月,年壬月戊,時上丙官,不畏隔戊之壬,格亦許貴。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,或年戊月丙而時壬,則壬能克丙,無望其貴矣。
如此之類,不可勝數(shù),其中吉兇,似難猝喻。
然細思其故,理甚顯然,特難為淺者道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