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令即得用神,則別位亦必有相。若君之有相,輔我用神者是也。
如官逢財生,則官為用,財為相。
財旺生官,則財為用,官為相。
煞逢食制,則煞為用,食為相。
然此乃一定之法,非通變之妙。
要而言之,凡全局之格,賴此一字而成者,均謂之相也。
傷用神甚于傷身,傷相甚于傷用。
如甲用酉官,透丁逢壬,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,全賴于壬之相。
戊用子財,透甲并己,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,全賴于己之相。
乙用酉煞,年丁月癸,時上逢戊,則合去癸印,以使丁得制煞者,全賴于戊之相。
癸生亥月,透丙為財,財逢月劫,而卯未來會,則化水為木,而轉劫以生財者,全賴于卯未之相。
庚生申月,透癸泄氣,不通月令,而金氣不甚靈,子辰會局,則化金為水,而成金水相涵者,全賴于子辰之相。
如此之類,皆相神之緊要也。
相神無破,貴格已成。
相神有傷,立敗其格。
如甲用酉官,透丁透癸,印制傷以護官矣。而又逢戊,癸合戊而不制丁,癸水之相傷也。
丁用酉財,透癸透己,食制煞以生財矣。而又并透甲,己合甲而不制癸,己土之相傷矣。
是皆有情而化無情,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。
凡
四柱排定,必有一種議論,一種作用,一種棄取,隨地換形,難以虛擬。學命者其可忽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