陽刃者,劫我正財之神,乃正財之七煞也。
祿前一位,惟六陽有之,故為陽刃。
不曰劫而曰刃,劫之甚也。
刃宜伏制,官煞皆宜,財印相隨,尤為顯貴。
夫正官而財印相隨善矣。七煞得之,毋乃甚乎?
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,故喜制伏,忌財??;
陽刃用之,則賴以制刃,不怕傷身,故反喜財印,忌制伏也。
陽刃用官,透刃不慮,陽刃露煞,透刃無成。
蓋官能制刃,透不為害。
刃能合煞,透則何功?
如丙生午月,透壬制刃,而又露丁,丁與壬合,則七煞有貪合忘克之意,如何制刃?故無功也。
然同是官煞制刃,而格亦有高低。
如官煞露而根深,其貴也大。
官煞藏而不露,或露而根淺,其貴也小。若
己酉、丙子、壬寅、丙午
官透有力,旺財生之,丞相命也。
又若
辛丑、甲午、丙申、壬辰
透煞根深,財印助之,亦丞相也。
然亦有官煞制刃,帶傷食而貴者,何也?
或是印護(hù),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,官煞輕而取清之,
如穆同知命
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
癸水傷寅午之官,而戊以合之,所謂印護(hù)也。
如嘉平章命
甲寅、庚午、戊申、甲寅
煞兩透而根太重也,食以制之,所謂裁損也。
如
丙戌、丁酉、庚申、壬午
官煞競出,而壬合丁官,煞純不雜。
況陽刃之格,利于留煞,所謂取清也。
其于丙生午月,內(nèi)藏己土,可以克水,尤宜帶財佩印。
若戊生午月,干透丙丁,支會火局,則化刃為印。
或官或煞,透則去刃存印,其格愈清。
倘或財煞并透露,則犯去印存煞之忌。不作生煞制刃之例,富貴兩空矣。
更若陽刃用財,格所不喜。
然財根深,而用傷食,以轉(zhuǎn)刃生財,雖不比建祿月劫,可以取貴,亦可就富。
不然,則刃與財相搏,不成局矣。